免除職務后還能恢復原職務嗎?
可以
免除職務后,可以恢復原職務。免職只是組織處理的一種方式,不代表撤職。法律依據是《關于實行黨政領導干部問責的暫行規定》第十條規定,免職的黨政領導干部一年內不得重新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的領導職務。一年后重新擔任職務需征求上一級黨委組織部門的意見。

免除職務后待遇是如何規定的?
一、
免除職務后待遇如何
免除職務后待遇如下:
免職只是組織部門的一種處理程序。免職免掉的是其現在的職務,但是其工資,級別,待遇均不受影響。一般可以根據工作需要以及本人一貫表現、特長等情況,由黨委(黨組)、政府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酌情安排適當崗位或者相應工作任務。公司無故免除員工職務要看雙方勞動合同中所約定的崗位,那么如果雙方約定的崗位,是勞動者被免除的崗位,需要征得勞動者的同意,如果未征得勞動者的同意,單位單方面免職,屬于單方面變更合同內容,是不合法的,用人單位是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相應賠償的。
二、
免除職務是開除嗎
不是。含義上,免職,屬于干部任用的一種組織措施,不是紀律處分;開除公職指國家機關或公共企業、事業單位中的正式職務:擔任公職被開除;性質上,免職則一般不具有懲罰性,其適用于包括因調任其他工作、輪崗交流、任職期滿、退休等因素而引起的免除其所任職務的行為;開除是開除是最嚴厲的行政處分種類。
三、
免職和撤職的區別是什么
1.性質不同。
行政撤職處分是一種行政懲戒措施,屬于行政處分的范疇;免職是法定的人事處理種類,不具有懲戒性。
2.條件不同。
對于違紀情節嚴重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損失或嚴重后果的公務員,可以給予撤職處分。
找法網提醒您,免職處理分為兩種:一種是免去現任職務,另一種是職務自行免去。
免去公務員現任職務的條件有7種:轉換職位的;晉升或者降低職務的;離職學習期限超過一年的;因健康原因不能堅持正常工作一年以上的;調出國家行政機關的;退休的;因其他原因需要免職的。
職務自行免除的條件有5種:受到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的;受到行政撤職或開除處分的;被辭退的;因機構變動失去職位的;死亡的。
3.后果不同。
撤職處分的影響:降低一級以上職務,并按新任職務確定相應的級別和工資檔次。
行政撤職處分期滿解除后,不視為恢復原職務、原級別,但以后晉升職務、級別和工資檔次不再受原行政撤職處分的影響。
免去現任職務,一般不影響級別和工作。職務自行免除,級別和工資肯定要受到影響,有的還會喪失公職、失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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