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死亡親哥哥要撫養未成年弟弟嗎?
父母死亡親哥哥要撫養未成年弟弟。法律規定,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于父母已經死亡的未成年弟、妹,有扶養的義務。扶養是指兄弟姐妹、夫妻雙方等同輩之間在物質和生活上的相互幫助和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等長輩對孫子女、外孫子女、子女等晚輩的撫育、教養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二、父母死亡,未成年監護人的確定請律師的流程?
1、當事人與律師事務所簽訂律師委托代理合同;
2、在委托代理合同里約定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明確律師代理的具體法律事務及收費情況;
3、根據律師委托代理合同的約定向律師事務所支付律師費。
三、監護人的職責有哪些?
1、保護被監護人的身體健康,照顧被監護人的生活;
2、管理和保護被監護的財產,代理被監護人的民事活動,在被監護人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或與人發生爭執時,代理其進行訴訟;
3、對被監護進行管理和教育,對被監護人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4、代理被監護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等;
5、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職責產生的權利,受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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