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審計項目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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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合伙人是指會計師事務所中負責某項業務及其執行,并代表會計師事務所在出具的報告上簽字的合伙人。如果由項目合伙人以外的其他注冊會計師在報告上簽字,則對項目合伙人作出的復核規定也適用于該簽字注冊會計師。
在有限責任公司制的會計師事務所,項目合伙人是指負責項審計業務及其執行,并代表會計師事務所在出具的審計報告上簽字的主任會計師、副主任會計師或類似職位的高級管理人員。
二、什么是審計項目
審計項目是審計人員根據審計工作計劃安排,在一定的條件下,圍繞特定的審計對象,為達到既定的審計目標,所承擔的具體審計任務。
三、審計項目的要素管理
1、審計項目成本管理
指審計機關完成一個審計項目,實現預定審計目標所耗用的各種費用(不含人員工資)之和。一般地,審計項目成本就是由動態費用、分攤的固定費用和調整費用這三部分組成。
2、審計項目質量管理
審計項目質量的核心要求是:力求滿足審計項目的用戶——黨政領導和人民群眾的審計要求。要采取自上而下的質量管理策略。首先明確審計項目的質量管理目標,然后把審計項目分解為不同階段,每個階段又有具體的審計業務流程。
3、對審計項目后評估的管理
對項目的評價分為項目基本情況、執行規范情況、審計成效情況。這三個方面可細化成多個細項。對審計人員,評價其查出問題的實績、專業能力、工作過程、履行職責、廉政等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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