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轉正后不需要再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所謂轉正,即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經過一定時間的試用期,相互之間經過考察確認,最終確立起來相對比較穩固的勞動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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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試用期中員工只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即可解除勞動合同,但轉正后則需提前三十日通知;再比如試用期中,如果用人單位發現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可直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但如果過了試用期,即員工轉正之后,即使該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用人單位也不能因此解除勞動合同了。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因此,員工轉正不需要再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簽勞動合同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簽訂勞動合同應該注意的問題:簽訂勞動合同前,應當認真閱讀合同條款,清楚雙方的權利義務,作為勞動者需特別注意合同的期限、工作內容、工作地點、社會保險、勞動報酬、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等內容,千萬不要簽訂空白的勞動合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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