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離婚的程序主要是,起訴,立案受理,調解(調解成功的,制作調解書)調解不成的,開庭審理,判決。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找法網小編整理了訴訟離婚的程序詳細有哪些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訴訟離婚的程序詳細有哪些
訴訟離婚的具體程序有:
【資料圖】
1、起訴,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帶上本人身份證、結婚證、起訴狀等材料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立案;
2、調解,人民法院依法對雙方進行調解;
3、調解成功,制作調解書;
4、調解無效,法庭對案件進行審理;
5、判決,判決準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
二、訴訟離婚需要準備什么材料
訴訟離婚需要準備的材料如下:
1.原告方的身份證原件,審核完即歸還原告。
2.雙方夫妻關系的證明,一般可提供結婚證和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明,一般提交財產清單即可,具體在開庭時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還應當提交子女的出生證明、戶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訴離婚,原告還要從法院開具判決生效單。
6.如女方在懷孕期間,應說明懷孕日期,并提供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書。
7.提供關于財產的證明材料。
8.提供雙方收入和債權債務的相關證據。
三、法院訴訟離婚程序需要多久
法院訴訟離婚程序通常一審期限按照簡易程序需要三個月,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個月,二審期限是三個月,合起來一個離婚案件從頭到尾少則3個月,多則9個月。假如在第一次提出離婚判決不準離婚的情況下,那么第二次提起訴訟,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要在六個月之后才可以提起第二次訴訟。按照這個期限計算,如果起訴兩次才達到最終離婚目的,從時間上計算,差不多要一年半到兩年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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