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義:
1、信用證是指銀行根據進口人(買方)的請求,開給出口人(賣方)的一種保證承擔支付貨款責任的書面憑證。
2、在信用證內,銀行授權出口人在符合信用證所規定的條件下,以該行或其指定的銀行為付款人,開具不得超過規定金額的匯票,并按規定隨附裝運單據,按期在指定地點收取貨物。

信用證流程:
1、買賣雙方在貿易合同中規定使用跟單信用證支付。
2、買方通知當地銀行(開證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信用證。
3、開證行請求另一銀行通知或保兌信用證。
4、通知行通知賣方,信用證已開立。
5.賣方收到信用證,并確保其能履行信用證規定的條件后,即裝運貨物。
6、賣方將單據向指定銀行提交。
該銀行可能是開證行,或是信用證內指定的付款、承兌或議付銀行。
7、該銀行按照信用證審核單據。
如單據符合信用證規定,銀行將按信用證規定進行支付、承兌或議付。
8、開證行以外的銀行將單據寄送開證行。
9、開證行審核單據無誤后,以事先約定的形式,對已按照信用證付款、承兌或議付的銀行償付。
10、開證行在買方付款后交單,然后買方憑單取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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