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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捕獲保護動物的處罰是怎么樣的?
非法捕獲保護動物的處罰在法律中已經有明確的規定,下面就是具體內容: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罪】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非法狩獵罪】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捕撈水生野生動物吃掉會被處罰嗎?
要看捕撈的水生野生動物是否是限制捕撈的,如果擅自捕撈自治區限制捕撈的水生野生動物的,責令立即停止,沒收漁獲物和漁具,可以并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未經許可,擅自捕撈自治區重要水生經濟動物親體、幼體和卵的,責令立即停止,沒收漁獲物和漁具,可以并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以上行為情節特別嚴重的,可以沒收漁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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