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勞動合同到期終止合同怎么賠償
勞動合同到期終止合同應該按照雙倍的經濟補償標準來賠償,即員工在單位每工作滿一年的,賠償給員工二個月的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二個月的工資來賠;不滿六個月的,則按一個月的工資來賠。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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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簽勞動合同不給員工一份怎么辦
勞動合同不給員工,勞動者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到勞動行政部門投訴;
2.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到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調解原則適用于仲裁和訴訟程序。
第七十八條規定,解決勞動爭議,應當根據合法、公正、及時處理的原則,依法維護勞動爭議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三、
勞動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勞動合同主體具有特定性;
2.勞動合同內容具有勞動權利和義務的統一性和對應性;
3.勞動客體具有單一性,即勞動行為;
4.勞動合同具有諾成、有償、雙務合同的特性;
5.勞動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質利益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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