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費用一般由誰承擔?
1、根據現行的民事訴訟法規定,民事訴訟費用由敗訴的當事人負擔,雙方都有責任的由雙方分擔。
但是有幾種情況承擔的話需要注意:
(1)當事人請求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由雙方當事人按承擔責任的比例承擔。
(2)經調解達成協議的案件,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承擔。
(3)撤訴案件,由原告承擔,但減半收取;駁回起訴的案件,由原告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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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申請執行費和執行實際支出的費用由被申請人承擔。
敗訴方訴訟費支付期限多久?
訴訟費一般是先交納,判決后有敗訴方支付,一般訴訟時間是三到六個月。
訴訟費用由原告預先支付,判決結果出來后,除非一方自愿承擔,否則誰敗訴,誰承擔。
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二十九條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愿承擔的除外。
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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