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設計公司違約怎么處理
一是雙方協商調解解決,找到當事人以協商的方式達成和解協議,這是最佳解決辦法;
二是非官方第三協調解決,邀請當事人雙方都認可和有一定影響對方的人從中調解;
三是合同仲裁,請求合同管理部門仲裁糾紛解決,如是勞動仲裁則找到勞動局,如是商業糾紛仲裁則找到市場管理監督部門等;
四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訴訟。
二、建筑施工糾紛管轄法院如何確定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十五條的規定:兩個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的訴訟,原告可以向其中一個人民法院起訴;原告向兩個以上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轄。
《民法典》第八十八條其中規定: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給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的所在地履行。
《民法典》第六十一條的規定: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三、建筑工程款的范圍
1、預付款。預付款指開工前發包人應預付給承包人用于為合同工程施工準備的款項。施工準備事項包括購置材料、工程設備、施工設備、修建臨時設施以及組織施工隊伍進場等。預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額的百分之十,不高于合同金額的百分之三十。
2、進度款。進度款指施工期間發包人根據工程完成情況應支付給承包人的一種工程價款。在工程實踐中,發包人同意支付進度一般為合同價的百分之七十,進度款有三種支付方式:
(1)按形象進度分階段支付;
(2)是按照已完工程量分期間支付;
(3)是按照階段及期間混合支付。
3、結算款。結算款,即竣工結算款,指工程竣工結算后發包人應該支付給承包人的除質保金外的剩余工程價款。竣工結算款等于竣工結算價減去質保金和已付款后的金額。竣工結算款支付的前提條件是工程竣工驗收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