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離婚孩子多大男方可以爭取到撫養權
離婚孩子多大男方都可以爭取到撫養權,沒有時間的明確限制。但是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但母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隨父親生活:
1.母親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母親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并對子女健康成長沒有不利影響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如母親的經濟能力及生活環境對撫養子女明顯不利的,或母親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長的,或因違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撫養子女的等等。
二、
擁有撫養權的一方應承擔什么
擁有撫養權的一方應承擔撫養、教育、保護未成年子女的義務,以及配合、協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權的義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三、
能放棄孩子撫養權嗎
不能放棄孩子撫養權。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這種義務是法定義務,是不能以任何理由放棄的,否則涉嫌違法,情況嚴重的,還可能涉及犯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六條規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