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轉讓合同怎么簽?
1、公租房不可以轉讓,私自簽訂轉讓合同無效。公租房是由國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種社會主體通過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籌集房源、專門面向中低收入群體出租的保障性住房,不歸個人所有,由政府或公共機構所有。
2、法律依據:
第二十五條 公共租賃住房的所有權人及其委托的運營單位不得改變公共租賃住房的保障性住房性質、用途及其配套設施的規劃用途。
第二十六條 承租人不得擅自裝修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確需裝修的,應當取得公共租賃住房的所有權人或其委托的運營單位同意。
第二十七條 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退回公共租賃住房:
(一)轉借、轉租或者擅自調換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
(二)改變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用途的;
(三)破壞或者擅自裝修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拒不恢復原狀的;
(四)在公共租賃住房內從事違法活動的;
(五)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閑置公共租賃住房的。
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賃住房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二條,法律規定專屬于國家所有的不動產和動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能取得所有權。
電梯買賣合同債權可以轉讓嗎?
1、電梯買賣合同債權能轉讓,但是必須符合條件。債權轉讓合同必須具備以下條件才能有效:
必須有有效存在的債權;
債權的轉讓人與受讓人必須就債權讓與達成合意;
轉讓的債權必須具有可讓與性;
必須有轉讓通知。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條,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當事人約定非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當事人約定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條,【債權轉讓通知】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第五百四十七條,【債權轉讓時從權利一并變動】債權人轉讓債權的,受讓人取得與債權有關的從權利,但是該從權利專屬于債權人自身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