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是一件嚴肅認真的事,它代表了兩人以后將是一體生活共融,一起面對未來,面對生活的幸福與艱辛,那么這也代表了在財產方面很多也是夫妻之間共有的。那有哪些是夫妻婚后的共有財產?哪些是婚后的個人財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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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中青律師事務所的陳書山律師做出了解答:
一、婚后個人所擁有的財產
根據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下列財產如未約定歸屬的,屬于夫妻一方婚后個人財產:
(1)、一方婚前的財產;
(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賠償(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
(3)、遺囑或贈與合同確定只歸一方所有的財產;
(3)、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其他應當歸一方所有的財產
以上財產屬于夫妻一方婚后個人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存在轉化為共同財產,離婚財產分割時,不計入分割范圍。
陳書山律師補充:
二、婚后夫妻共同所擁有的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夫妻雙方共同擁有的財產,離婚財產分割時分割的財產。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因繼承或贈予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予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財產。
(6)、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7)、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8)、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9)、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后產生的收益,出孳息和自然增之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根據上述文章內容,我們可知,婚后個人所擁有的財產有婚前的財產,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賠償等?;楹蠓蚱薰餐鶕碛械呢敭a有雙方的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其他共同擁有的財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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