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由立據雙方當事人分別按1‰的稅率,按照“股權轉讓書據”交納印花稅。2007年5月30日,該稅率已經由1‰調整為3‰.
2.,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即除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以外的股權轉讓合同,按照“產權轉移書據”,按所載金額的萬分之五繳納印花稅。
外商投資者境內企業股權境外交易也應繳納印花稅。
二、個人股權轉讓印花稅扣繳義務人是誰
股權轉讓的扣繳義務人是受讓方。《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第二條規定:個人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以股權轉讓方為納稅人,以受讓方為扣繳義務人。
依據《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第六條的規定,扣繳義務人應于股權轉讓相關協議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將股權轉讓的有關情況報告主管稅務機關。扣繳義務人是指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如企業為員工代扣工資個人所得稅,企業就是扣繳義務人。
三、股權轉讓印花稅納稅地點
印花稅繳納地點,沒有明確規定。法律快車提醒您,實際操作上,是由合同持有雙方(轉讓方、受讓方)分別向各自主管稅務機關繳納。個別情況下,稅務機關可以要求其中一方對另一方代扣代繳,或由第三方統一代扣代繳。轉讓所得由轉讓方向主管稅務局機關繳納。個別情況下,可以由被轉讓人代扣代繳,或由第三方代扣代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