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責任限額是什么意思
責任限額是指在責任保險中,保險人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的最高限額。交強險條款中的責任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保險人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傷亡、醫(yī)療費用和財產(chǎn)損失所分別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
二,道路交通事故超過責任限額如何承擔責任
超過責任限額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fā)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cè)恕⑿腥酥g發(fā)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jù)證明非機動車駕駛?cè)恕⑿腥诉`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機動車駕駛?cè)艘呀?jīng)采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cè)恕⑿腥斯室庠斐傻模瑱C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
三、被保險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責任的賠償限額為:
(一)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0元人民幣;
(二)醫(y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0元人民幣;
(三)財產(chǎn)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人民幣。
所以當最終傷殘賠償金在對方車輛交強險限額內(nèi)的由保險公司賠償,超過部分由肇事方承擔.具體的賠償金額與故受害者的傷殘等級、受害者年齡以及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nóng)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這三者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