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加班的時間最長為幾個小時
1.每天加班時間一般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的,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用人單位違法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并可以處以罰款。
2.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每周加班不能超過多少小時
員工加班有時間限制。用人單位只有在生產經營確有需要的情況下,可適當延長工作時間,即加班。且需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
加班的時間上,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個小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每日不超過三個小時,且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個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