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律師函能寄到公司嗎
律師函能寄到公司。
律師函指律師接受客戶的委托就有關事實或法律問題進行披露、評價,進而提出要求以達到一定效果而制作、發送的專業法律文書。
律師用律師函對某一事實進行法律評價和風險估計,其目的在于以法律尺度和律師的判斷,對送達對象曉之以法律事實,動之以利弊得失,讓送達對象得出自己的“法律評價”,即“傳法達意”
它的本質是一種委托代理進行意思表示的法律行為,對于訴訟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具有重要的作用。
而且律師函必須要有律師簽章和蓋章,代表對此涵負有法律責任,如無則為偽造。如受到威脅,損失,等可向公安機關報警。
二、
律師函出來后怎么應對問題
律師函出來后的應對方式是應該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具體應對:
1. 首先搞清雙方出現爭議的關鍵點,厘清自己在法律上是否真正有理;可以咨詢以下律師的意見;
2.對于爭議較小,經律師分析,如自己處于明顯弱勢的情況,可以考慮與對方和平協商解決。爭議金額較大的,選擇協商解決是比較好的,因為訴訟費用一般由敗訴方來承擔的。爭議金額比較小的糾紛,如果對方不起訴時,也可以積極應訴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3.對于爭議較大,且己方有充分的證據及理由的,可以理性回應,大家仍然可以在一個平等的平臺上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應訴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三、
出具律師函如何規避風險
出具律師函想要規避風險,可以通過如下方式:
1.建立規范的律師函委托代理及授權手續,保證律師函“名正言順”。
2.律師函對于案件事實的闡述應當做到“言必有據”,不能存在任何“虛假”或“失實”。找法網提醒,如果案件連關鍵事實都證據不足,那就意味著整個案件或存有較大爭議,此時是否出具律師函都要慎重考慮了。
3.律師函在對案件進行法律分析和論證時,不宜做出過于絕對的結論,而是應當留有余地。
4.律師函的語言要保持嚴肅中性,避免出現貶損性或負面感情色彩的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