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退休人員簽訂勞務合同辭退有補償嗎
退休人員簽訂勞務合同辭退沒有補償。
勞動者達到退休年齡后再上崗的,屬于返聘行為,被辭退后有沒有經濟補償,依據簽訂的返聘合同而定,如果沒有約定的,一般是沒有經濟補償的。
二、
退休人員簽訂勞務合同的可以提前解約嗎
勞務合同解除法為分兩種,雙方協商一致好或法定的情形時候,是可以提前解除的解除勞動合同的方式有約定解決、法定解除等。雙方協商一致的、合同到期或者法定的情形時,可以解除勞務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條 【合同約定解除】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條 【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三、
退休返聘員工有年休假嗎
從法律層面來說,退休返聘員工沒有年休假。
找法網提醒您: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一條有規定:為了維護職工休息休假權利,調動職工工作積極性,根據勞動法和公務員法,制定本條例。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二條,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退休人員嚴格上來說已經不屬于勞動者,退休人員依法享受基本的養老金,所以返聘后是不會享有帶薪年休假的。可以看出帶薪年休假是針對受勞動法及公務員法調節的主體設定的,而退休返聘人員是不適用于上述兩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