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同居關系與解除婚姻關系一樣,可以通過協議方式和訴訟方式解除。以協議方式解除的,要考慮到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以訴訟方式解除的,可以分以事實婚姻或者同居關系處理。
網友咨詢:
都22歲,有一個兒子,沒有結婚證,孩子戶口在女方家,沒有結婚證,現在想離婚,簽署什么協議有效,我是男方,并且我要求扶養權,孩子都是我媽再帶。同居有2年,不要求撫養費,怎么簽署協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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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縱伸律師事務所孫賓澤律師解答:
你沒有打結婚證,就沒有婚姻的效力。先跟女方協議,如果女方愿意把孩子給你,你適當把財產多給女方也可以。但是如果協議不成只能起訴,不過若兒子沒有滿兩周歲的話建議不要急著起訴,具體細節可以再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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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除同居關系?
一、以協議方式解除:
同居是雙方自愿選擇的一種生活方式。在雙方不愿意繼續同居時,雙方簽訂解除同居關系協議,就同居期間的財產、債務,甚至包括感情、子女等事項做出妥善處理,雖法律未明文規定可以通過協議解除同居關系,因此種協議未違反法律,可以達到解除同居關系的目的,應該受到法律的保護。
但同居畢竟是同居者人生的大事,為了做到穩妥,特別是考慮有關子女撫養、財產分割以及以后再婚等問題,建議同居雙方通過訴訟方式解除同居關系。
孫賓澤律師補充:
二、以訴訟方式解除:
第一種情況:
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后,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只要男女雙方補辦登記,就按夫妻離婚規定來處理。
第二種情況:
如果未補辦結婚登記,按同居關系來處理,涉及到以下幾個方面:
1、子女撫養:解除同居關系時,雙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撫養,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時,應根據子女的利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哺乳期內的子女,原則上應由母方撫養,如父方條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撫養。子女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應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見,一方將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撫養,須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2、同居期間財產處理:解除同居關系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
3、同居期間債務:同居期間為共同生產、生活而形成的債權債務,可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
4、解除同居關系時,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間患有嚴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財產時,應予適當照顧,或者由另一方給予一次性的經濟幫助。
5、繼承遺產:同居生活期間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繼承死者遺產,且符合繼承法第14條規定的,可以根據扶助的具體情況處理。
孫賓澤律師總結:
同居畢竟是同居者人生的大事,為了做到穩妥,特別是考慮有關子女撫養、財產分割以及以后再婚等問題,建議同居雙方通過訴訟方式解除同居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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