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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記者獲悉,按照《展全區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提升行動(2023—2025年)實施方案》的安排,今年截至目前,全區24個區直政府部門(單位)、5個設區的市、19個縣(區)(青銅峽市、靈武市、興慶區已被命名為自治區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地區),共申報綜合示范地區(單位)、示范項目、達標地區(單位)136個,其中綜合示范地區15個,示范單位11個,示范項目93個,達標地區6個,達標單位11個。
方案明確,力爭到2025年,全區50%以上的市、縣(區)和自治區政府部門(單位)命名為自治區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地區、示范部門(單位),90%以上的市、縣(區)和自治區政府部門(單位)確定為自治區法治政府建設達標地區、達標部門(單位)。努力把體現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維護人民權益、增進人民福祉落實到示范創建活動中;鼓勵大膽探索,深化法治政府建設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注重工作實績,聚焦實際問題,將示范創建活動與日常工作緊密結合;突出質量,努力做到高標準、嚴要求,確保示范創建活動的針對性、實效性。(下轉02版) (上接01版)
創建類型為達標創建和示范創建。其中,示范創建以自愿申報的方式開展,分為綜合示范創建、單項示范創建兩個類型。創建分為自查自評階段,各市、縣(區)政府、自治區政府部門(單位)對照《寧夏回族自治區法治政府建設指標體系》確定的目標任務,全面自查自評,向自治區黨委依法治區辦提出達標創建、綜合示范創建、單項示范創建申請。評查測評階段,自治區黨委依法治區辦委托第三方機構,通過案卷核查、人民群眾滿意度測評等方式,完成對申報地區(單位)法治政府建設情況的量化評查,并形成評查意見。實地核查階段,自治區黨委依法治區辦成立實地核查組,對申報主體的法治政府建設情況進行實地核查。媒體公示階段,自治區黨委依法治區辦根據綜合評估認定結果,在自治區新聞媒體上對候選名單進行公示。命名通報階段,自治區黨委依法治區辦根據公示情況,對符合要求的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地區、示范部門(單位)、示范項目,報自治區黨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批準后,予以命名,對全區法治政府建設達標創建情況進行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