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再審案件多久后開庭合法
再審案件多久后開庭合法法律沒有規定具體時間。法律上盡管沒有規定從開庭到判決的具體時限,但對整個審理過程規定了時限。如果再審按一審程序審理,并適用簡易程序的話,從立案起三個月內判決。如果按普通程序的話,立案后六個月內判決。如果再審按二審程序審理,則從三個月內判決
二、
哪些判決不能申請再審
不能申請再審的判決如下:
1.生效的解除婚姻關系判決,不可以申請再審。但是解除婚姻關系判決中,如果對財產分割部分不服,可以申請再審。
2.人民法院作出的大部分裁定,不允許申請再審。但是有四種類型的裁定除外,包括不予受理、駁回起訴、管轄權異議和按自動撤回上訴處理的裁定,這四種類型的裁定可以申請再審。
3.通過特別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產程序、執行程序中作出的裁判,不可以申請再審。
4.對再審判決不服,是否可以申請再審,司法實踐中一般區分二種情況。一種情況是再審維持原審判決,一般情況下不可以再提出再審申請。但是如果再審判決是原審法院作出的,則可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再審申請。另一種情況是再審改判,不服改判結果的當事人可以向上一級法院申請再審。但是,如果再審判決是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當事人就沒有了再審的機會。
三、
案件申請再審要交費用嗎
案件申請再審一般不要交費用,但法律規定的情形除外:
1.當事人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人民法院經審查決定再審的案件;
2.當事人對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或者裁定未訴,第一審判決、裁定或者調解書發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請再審,人民法院經審查決定再審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