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離婚官司判決書的規定如下:
1.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根據自愿和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2.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判決書不能電子送達。
3.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發給判決書。
4.判決書應當寫明判決結果和作出該判決的理由。判決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
一場離婚官司的費用的具體數額要看具體的情況,總的來說,對于法院來說,其收取離婚案件的標準,如果沒有財產糾紛,那法院會收50元-300元左右的訴訟費;而如果有涉及財產分割的,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則分區間按比例繳納。找法網提醒,如果離婚訴訟請律師,則還需要交律師費,律師費的收費標準并不統一,不同地區的收費都不一樣,甚至同一地區的不同律所收費都有所不同,根據上海市司法局公布的收費標準,代理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離婚案件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收費: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為8%-12%,收費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10萬元以上的分區間按比例收費。
離婚官司可以證明感情破裂的證據大致如下:
1.如涉及家庭暴力,應提交法醫鑒定,提出證人。
2.如涉及吸毒、賭博行為的,應提交居委會或村委會或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涉及行政處罰、刑事犯罪的,應提交有關處罰決定或判決書。
3.如涉及有重婚行為或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應提交上述行為相關的結婚證、子女出生證、居住證明、相片、錄音、錄像或居委會、村委會、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等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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