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一定構成詐騙嗎
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不一定構成詐騙。合同詐騙的法定情形分別有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二、合同詐騙賠償了可以撤案嗎
合同詐騙賠償了可以撤案的。依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如果合同詐騙案件的情節輕微、危害性不大或者不構成犯罪的,是可以撤銷案件的。合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采取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等欺騙手段,騙取對方當事人的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三、合同詐騙可以取保候審嗎
合同詐騙可以取保候審。但是需要符合取保候審條件,具體如下:
1.可以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以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取保候審不造成社會危險的;
3.患有嚴重疾病、不能自理、懷孕或哺乳嬰兒的婦女,取保候審不會造成社會危險;
4.羈押期屆滿,案件尚未完成,需取保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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