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實生活中,有很多人在經歷了數年的愛情長跑之后依舊沒有領取合法的結婚手續,那么同居十年沒有結婚證算事實婚姻嗎?
一、同居十年沒有結婚證算事實婚姻嗎
在一起十年沒有結婚證不算事實婚姻,屬于同居關系。 事實婚姻與同居的區別如下:事實婚姻的男女雙方都具有共同終身共同生活的目的,而同居的男女雙方不具有這種終身共同生活的目的。事實婚姻的男女雙方具備公開的夫妻身份,而同居的男女雙方往往具有陷落性,臨時性,不具有公開性。事實婚姻的男女雙方均無配偶,有配偶的則為事實重婚,同居的范圍要比事實婚姻寬。
二、同居十年財產怎么分配
一般我們將同居關系視為搭伙過日子,在分配財產上,會參考婚姻法相關規定。分割形式分為如下兩種:
(一)協議分割同居關系共同財產的分割應當由夫妻協商解決。協商解決是承認和尊重共有人的財產共有權的必然結果,也是意思自治原則的具體體現。協議分割,便于財產的歸屬落實,有利于同居糾紛的解決。因此,只要共同財產的分割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內容合法,并未損害子女利益,即應承認其效力。
(二)判決分割在解除同居關系時,對同居期間共同財產的分割不愿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只能求助法律、訴到法院,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分割。具體判決標準,可以參照合法婚姻的判決標準。一般來說,法院對于這種非婚姻關系的判決是:除去個人財產外的共有財產,有約定的按約定分割,沒有約定的,按出資比例分割,不能確定出資比例的,平均分割。
三、同居十年算事實婚姻嗎
我國在一定范圍內承認事實婚姻的合法性。1994年2月1日之前,男女雙方符合《民法典》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處理,不論雙方共同生活時間長短,不論雙方共同生活初期或者某個階段是否符合《民法典》的實質婚姻關系要件。之后,必須補辦登記,否則不受法律保障。
因此,在94年之前,同居十年算事實婚姻,而到《民法典》,無論同居幾年,只算同居關系,不算事實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