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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鑒定一般60日能拿到結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一般需要在收到申請后的60日內作出是否認定為工傷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用人單位以及受傷的職工及其親屬。但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則需在15天內處理完畢。
法律快車提醒,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1.工傷鑒定申請表;
2.職工本人身份證明;
3.與企業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4.初次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職工本人無法申請、由其直系親屬或者工會組織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應同時提交申請人身份證明及申請人與傷亡職工關系的證明。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但按各地規定,不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鑒定結論,向省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重新鑒定的鑒定費,重新鑒定的結論改變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維持原結論的由申請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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