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離婚后放棄女兒的撫養權可以嗎
(相關資料圖)
可以的,我國《婚姻法》明確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父母并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獨立生活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由此我們可知: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是一種保持其基本生活的義務。這種撫養義務具有一定的無條件性,包括生活和教育的全面性以及一定的長期和持續性。同時,父母對于非婚生未成年子女之的撫養義務我國《婚姻法》也予以明確規定:“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到子女能夠獨立生活為止。”
二、放棄撫養權不意味著親子關系斷絕
父母子女的關系,是不能斷絕的。放棄撫養權,只是放棄與子女共同生活,但是對子女應該支付撫養費。對于沒有血緣關系的擬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可以依法解除,然而具有血緣關系的直系血親父母子女關系,卻是無法解除父母子女關系的。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三、撫養權確定都有什么標準
父母離婚時,父母與子女的關系,不會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父母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指兩周歲以下的嬰幼兒),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人民法院對于離婚后子女的撫養問題,一般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
1、父母雙方的素質,對子女的責任感,家庭環境,父母與子女的感情因素;
2、考慮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難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
3、在雙方的各種條件都基本相同的情況下,原則上由經濟能力較強的一方撫養;
4、十周歲以上有識別能力的子女,無論由父還是母撫養,都應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見。
夫妻雙方雖然離婚之后并沒有什么關系了,但是孩子是雙方的,雙方都有義務將孩子養大。孩子的撫養權可以雙方進行協議,協議不了的再到人民法院進行起訴處理。撫養未成年孩子是父母的義務,未成年的孩子也是有權利要求父母進行撫養。
女方要求變更撫養權的條件有哪些
爭取子女撫養權時應該如何取證
婚外情會影響撫養權么?
15037178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