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小區公共區域誰來管
占用小區公共區域應由物業來管。業主可以與其進行協商,雙方協商不成的可由居委會、物業公司進行調解,物業公司應當予以制止,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由相關部門依法對違法行為予以制止,責令整改并進行處理。
占用小區公共區域違法嗎
違法。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4條規定:“業主違反物業服務合同或者法律、法規、管理規約,實施妨害物業服務與管理的行為,物業服務企業請求業主承擔恢復原狀、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相應民事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小區業主私自占用公共區域,既是一種違反管理規約的違約行為,同時也是一種違反土地管理法、城市規劃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的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