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房屋權利是否可以買賣
1、農村房權可以買賣。農村房屋買賣需要出賣人和買受人是同一村的村民,買受人符合宅基地使用標準,所出售的房屋建造合法、符合當地標準,買賣行為報經村委批準同意。
2、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于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于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于鄉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
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戶擁有一處宅基地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農村村民意愿的基礎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保障農村村民實現戶有所居。
農村房子買賣注意哪些事
1、關于農村宅基地建房能否買賣的問題,我國并沒有正式的法律法規予以規定,法律中說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
2、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有著嚴格的身份限制,即只有具備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身份,才可以依法取得并享有宅基地使用權,且宅基地的分配制度實行一戶一宅制。
3、同時,根據房地一體的原則,當宅基地上所建房屋被轉讓,該土地的使用權也隨之一并被轉讓,所以農村宅基地只能出售給集體組織以內的成員,《土地管理法》第63條明文規定:“農村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該禁止性規定對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的流轉作了嚴格的限制,這樣看來,農村宅基地的所有權在集體,使用權僅限于村民。
4、值得注意的是有一種情況例外,就是買房人已經辦理了房產證,并將自己的戶口也落戶到了農村,在這種特殊情況下,法院會判決雙方合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