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有土地買賣流程是什么
(一)交易雙方提出轉讓、受讓申請交易當事人申請辦理轉讓手續同時,還應提供轉讓協議、土地使用證、宗地界址點圖、建筑物產權證明、法人資格證明,委托書、身份證明等資料。
(二)審查
接到申請后,承辦人應對資料及宗地情況進行詳細審查了解,凡未按出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投資開發、利用土地的,抵押、查封、出租而未通知承祖人知道的,權屬不清、四鄰有糾紛的等不予辦理轉讓手續,并在15日內通知轉讓當事人。
如改變土地用途須有規劃部門意見。轉讓時需分割建筑物的應有房產主管部門意見。
(三)現場勘察
現場勘察應與有關資料對照核實。如需分割轉讓,應考慮土地利用率、出路及他項權利等因素,并制圖確定四至、面積,必要時需經四鄰簽章認可。
(四)地價評估,并提供報告書
審核評估報告與轉讓協議,轉讓價明顯低于市價的,建議市府優先購買;價格過高的,可建議采取必要調控措施。
(五)填寫轉讓審批表
認真核對原批準文件、評估報告、規劃意見等資料,用途、價額、年期等內容填寫要完整、準確、字跡工整。
(六)審批
審批內容包括費用表及轉讓審批表。費用表須經所長簽字后,經辦人攜完整轉讓檔案與轉讓審批表等報中心及局領導審查批準。
(七)交納有關稅費
(八)登記編號
審批后,也可在審批前到產權科對補簽出讓合同及審批表編號。轉讓檔案、留產權科統一保存,按年度繳檔案室。
(九)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
經辦人依據補簽出讓合同、轉讓審批表、付款票據等,填寫變更登記審批表進行變更登記。變更登記審批表,可隨轉讓審批表同時報批。
二、集體土地能辦國有土地證嗎
集體土地改為國有土地按法律規定只有通過國家征收一條途徑,然后在補辦土地出讓手續,除了價格便宜一點,辦理手續和新征一塊土地差不多。土地性質是國有還是集體,和你企業的性質是不搭邊的兩回事情,一般情況下集體企業改制的時候,改制文件中對土地的處置應該有比較明確的辦法。
(一)《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八條規定:城市規劃區內的集體所有的土地,經依法征用轉為國有土地后,該國有土地的使用權方可有償出讓。集體土地證書作為零資產同樣可以和房產在一起抵押的。
(二)國土資源部《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定》第三條規定:招標、拍賣或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三)第四條款規定:商業、旅游、娛樂和商品住宅等各種經營用房,必須以招標、拍賣或掛牌方式出讓;第二款規定:前款規定以外用途的土地的供地計劃公布后,同一宗地由兩個以上意向用地者的,也應當采用招標、拍賣或掛牌方式出讓。
三、集體土地買賣合法嗎
農村集體土地不能永久性直接買賣的,只能夠買得使用權也就是30年,30年以后要重新規劃和分配的。除非購買的是建廠房是可以的,但是最高年限是50年。只需要跟村民前簽協議,村里出證明就可以了。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是歸國家的,農村集體土地買賣是違法的。農村土地屬于集體用地,所有權屬于集體,只有集體組織內部成員才可以,非集體組織成員只能租賃。農村集體土地買賣只能通過農村集體土地流轉合法獲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