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老婆出軌破壞軍婚罪判幾年
老婆出軌破壞軍婚罪一般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破壞他人婚姻法律上有兩種情形,一種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按照《刑法》規定該情形下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另一種則是我國為保護軍人婚姻而特別規定,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1.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2.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
破壞軍婚罪的有效證據如何確定
破壞軍婚罪的有效證據確定應當結合實際案情:比如與現役軍人的配偶同居、并且公開以夫妻的名義住房、相稱的相鄰、居委會、村委會證明,或者有填報資料是有以夫妻名義簽署的等等音像、通訊、旁證、書面證據;最直接的證據就是已經領取了結婚證的。
經常遇到與現役軍人的配偶通奸的案件。通奸不同于同居,一般是指一方或雙方有配偶的男女自愿發生的性行為。通奸一般是秘密的,有長期的,也有短期的,但只是偶爾為之。與現役軍人的配偶通奸的行為,一般屬于思想教育的范圍,不構成破壞軍婚罪。
三、
破壞軍婚罪的構成要件是什么
找法網提醒您:破壞軍婚罪的構成要件如下:
1.行為主體。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即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至于行為人原來有無配偶,不影響本罪的成立。現役軍人與其他現役軍人的配偶同居或結婚的,也應以本罪論處。如果現役軍人與有配偶的現役軍人同居或結婚,而雙方配偶均不是軍人的,應以一般的重婚罪論處。
2.行為內容。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與現役軍人配偶同居或結婚的行為。
3.責任形式。本罪在主觀上是故意,即行為人必須明知對方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其結婚或同居。如果行為人確實不知道,由于現役軍人的配偶隱瞞事實真相以致受騙而作出此行為者,因缺乏本罪構成的主觀要件,就不能構成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