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證書有效期是多長時間
公證書的有效期一般分為3類情況:
(相關資料圖)
1、公證書中未規定的,有效期由公證書的使用部門單方規定,公證處一般不作規定。一般民事類公證如出生公證、結婚公證、親屬關系公證、學歷學位公證、駕駛證公證等就屬于這一類。申請人應該注意向公證書的使用部門咨詢公證書的有效期;
2、公證書中被證明的法律行為或文書規定了有效期的,公證書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托書》中規定的委托期限為三個月,那么該《委托書》的公證書的有效期限也為三個月;
3、公證書中被證明的法律行為或文書也沒有規定有效期,但是該法律行為或文書存在不確定狀態的,公證書的有效期視具體情況而定;如經公證的合同,合同雙方后來協議解除了合同,那么該合同的公證書就歸于無效了;又如經公證的房產贈與合同,因為贈與雙方沒有及時辦理過戶登記手續,后來贈與人死亡,無法過戶,贈與合同落空,贈與公證書也無法使用。
法律依據:
《公證程序規則》第六十一條當事人認為公證書有錯誤的,可以在收到公證書之日起一年內,向出具該公證書的公證機構提出復查。
二、公證書認證怎么辦理
1、首先在公證處辦理好公證書;
2、將帶公證處公證員簽字的公證書,送至外交部領事司,由領事司對公證處的印章及簽字進行認證,并且外交部領事司授權人在認證的文件上簽字。(備注:如果文件不需要送至使館認證的話,到此步驟就認證結束的話,稱為外交部單認證,部分國家部分文件辦理外交部單認證即可使用,具體可以跟你國外的機構確認需求)
3、公證書由外交部領事司認證出后,送去使用國大使館或者領事館認證,由各國使館對外交部領事司的印章及簽字的進行認證。(到此為之稱為使館雙認證,整個領事認證流程到此結束)
注意:辦理認證普遍需要較長時間,不同地區有所不一樣,具體請咨詢戶口所在地公證處。
在我國公證只能由公證處辦理個人或商事的公證,貿促會公證商事的文件。認證分為單認證和雙認證:單認證指由外交部做認證后的公證書;雙認證是指由外交部和外國駐華使館認證后的公證書。至于在辦理認證時,是到哪里辦,還是要取決于你辦理的認證類型。一般單認證只需要在外事辦認證即可;如果是雙認證,那么在外事辦認證后,還需要到目的國駐華使館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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