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離婚女方起訴公婆要撫養權嗎
(一)夫妻離婚后的任何時間內,一方或雙方的情況或撫養能力發生較大變化,均可提出變更子女撫養權的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議不成,可通過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變更。
關于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意見》第16條規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有下列條件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行為的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響的。
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的。
4、有其它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根據以上規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個條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請變更撫養權。

二、起訴離婚孩子撫養權怎么判
起訴離婚孩子撫養權通常根據以下原則進行判決:
(一)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會判給女方;
(二)兩周歲以上的子女,會優先考慮條件較好的一方撫養孩子;
(三)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隨母生活發生爭議的,應考慮子女本人的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離婚后的父母子女關系】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三、起訴離婚和撫養權的會一起判嗎
起訴離婚判了,孩子撫養權不一定會一起判。夫妻之間可以先協商孩子撫養權的歸屬,如果協商不成請求法院判決的,法院才可以一起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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