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擾民白天多少分貝
擾民白天多少分貝,具體情況如下:
1.療養區、高級別墅區、高級賓館區,晝間50分貝。
2.以居住、文教機關為主的區域,晝間55分貝。
3.居住、商業、工業混雜區,晝間60分貝。
4.工業區,晝間65分貝。
5.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線道路、內河航道、鐵路主、次干線兩側區域,晝間70分貝。
二、
白天噪音擾民可以報警嗎?
白天噪音擾民可以報警,具體如下:
1.可以向公安部門投訴,公安部門主要負責處理“社會生活類”的噪聲,比如機動車輛未按規定鳴號的;擅自使用高音器材,影響他人的;在已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樓進行裝修活動的;或在晚間休息時段進行突擊裝修影響他人生活的,對于此類噪音可以響公安部門投訴。
2.可以向環保部門投訴,比如工地夜間施工、企事業生產、飲食服務行業等產生的噪音。在工地上打樁、混泥土攪拌等噪音,是由環保部門直接監管的。
3.可以向城管部門投訴,對于零售亂擺的小販發出的噪音,有的還使用高分貝的喇叭進行宣傳銷售。
三、
居民樓辦公擾民上哪舉報
居民樓辦公擾民上工商部門舉報。居民樓違法辦公的,具體可以先向小區管理部門反映,或者向當地工商部門舉報投訴。小區內居民改變房屋使用用途的,應當得到利害關系人的同意。一般來說是不允許在居民樓內辦企業的。但如果有相關鄰居和社區居委會的同意,工商局也是可以批準的。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條規定,業主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外,應當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一致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