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網絡詐騙案件立案所需證據有哪些
網絡詐騙案件立案所需證據有:
1.物證、書證;
2.證人證言;
3.被害人陳述;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5.鑒定結論;
6.勘驗、檢查筆錄;
7.視聽資料。
在網絡詐騙案件中,公安機關進行立案追訴所依據的證據一般包括匯款單據、聊天記錄、電子郵件等。
二、
網絡詐騙的立案標準
網絡詐騙的立案標準如下:
1.數額較大,詐騙的公私財物的價值在3千元至1萬元以上的;
2.數額巨大,詐騙的公私財物的價值在3萬元至10萬元以上的;
3.數額特別巨大,詐騙的公私財物的價值在50萬元以上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三、
網絡詐騙的表現形式
1.積分兌換詐騙
犯罪分子冒充各大銀行、移動、聯通、電信等產品具有積分功能的企業,給事主發送積分兌換短信、微信等,要求事主下載客戶端或點擊鏈接,套取事主身份證號碼、銀行卡號碼和銀行卡密碼等個人信息,利用上述信息在網上消費或劃轉事主銀行卡內金額。。
2.冒充客服詐騙
犯罪分子通過非法手段獲取網民購物信息和個人信息,以訂單異常等理由,要求事主登錄假冒的購物網站或銀行網站進行操作,套取事主銀行卡號碼和密碼,向事主索要驗證碼后,將事主卡內資金劃走或消費。另一種經常出現的案例有,事主因網購或轉賬不成功,在網上搜索相關公司客服電話,搜索到假冒客服電話后,按照假客服的要求進行操作被騙
3.網絡兼職詐騙
犯罪分子在求職信息、招聘信息類網站、論壇、微博、相關通訊群組上發布利用網絡進行兼職工作的信息,要求事主在指定的違法購物網站購買手機充值卡、游戲點卡、購物卡等虛擬物品,以刷單返利為誘惑騙取事主支付購買,并將所購買虛擬物品低價轉賣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