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國際貿易融資
貿易融資是指將融資與貿易緊密結合,為貿易行為的順利開展提供所需資金的一系列融通服務的金融行為。在貿易融資中,貿易貨物被用作對融資機構(銀行和公司)的抵押品,這樣信用不足的企業因此也可提高信貸價值,增加獲得資金的信貸能力。與一般的資金融通行為相比,貿易融資的資金提供主體范圍大為擴大。參與貿易融資的資金提供方通常包括:商業銀行、生產企業、官方進出口信貸機構、各類國際多邊發展銀行、政策性銀行、保險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和專業融資服務公司等。貿易融資可通過多種形式實現資金融通行為,一般包括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兩種類型。直接融資行為主要有:購買者的提前付款、銷售方的延期支付、以及進貨貸款;間接融資行為則主要是各種來自于保險和擔保機構的各種擔保承諾與借款,這些保證和借款建立在以應收賬款作為抵押的基礎上,如融資租賃、信用證業務、保理業務(應收賬款購買),各種形式的信保融資以及以貿易現金流為基礎的債券。
二、國際貿易融資的方式
【資料圖】
貿易融資的方式可以分為以下幾種:
1.授信開證:是指銀行為客戶在授信額度內減免保證金對外開立信用證。
2.進口押匯:是指開證行在收到信用證項下全套相符單據時,向開證申請人提供的,用以支付該信用證款項的短期資金融通。進口押匯通常是與信托收據配套操作的。也就是說,開證行憑開證申請人簽發給銀行的信托收據釋放信用證項下單據給申請人,申請人在未付款的情況下先行辦理提貨、報關、存倉、保險和銷售,并以貨物銷售后回籠的資金支付銀行為其墊付的信用證金額和相關利息。開證行與開證申請人由于信托收據形成信托關系,銀行保留單證項下貨物銷售收入的受益權,開證申請人擁有單證法律上的所有權,能夠處分單證項下的貨物。
3.提貨擔保:是指在信用證結算的進口貿易中,當貨物先于貨運單據到達目的地時,開證行應進口商的申請,為其向承運人或其代理人出具的承擔由于先行放貨引起的賠償責任的保證性文件。
4.出口押匯業務:是指信用證的受益人在貨物裝運后,將全套貨運單據質押給所在地銀行,該行扣除利息及有關費用后,將貨款預先支付給受益人,而后向開證行索償以收回貨款的一種貿易融資業務。
5.打包放款:是指出口商收到進口商所在地銀行開立的未議付的有效信用證后,以信用證正本向銀行申請,從而取得信用證項下出口商品生產、采購、裝運所需的短期人民幣周轉資金融通。
6.外匯票據貼現:是銀行為外匯票據持票人辦理的票據融資行為,銀行在外匯票據到期前,從票面金額中扣除貼現利息后,將余額支付給外匯票據持票人。
7.國際保理融資業務:是指在國際貿易中承兌交單(D/A)、賒銷方式(O/A)下,銀行(或出口保理商)通過代理行(或進口保理商)以有條件放棄追索權的方式對出口商的應收帳款進行核準和購買,從而使出口商獲得出口后收回貨款的保證。
8.福費廷:也稱票據包買或票據買斷,是指銀行(或包買人)對國際貿易延期付款方式中出口商持有的遠期承兌匯票或本票進行無追索權的貼現(即買斷)。
9.出口買方信貸:是向國外借款人發放的中長期信貸,用于進口商支付中國出口商貨款,促進中國貨物和技術服務的出口。貸款對象為中國工商銀行認可的從中國進口商品的進口方銀行,在特殊情況下也可以是進口商,貸款支持的出口設備應以我國制造的設備為主。
三、國際貿易融資的作用
提升發展中國家的信貸能力。商業銀行通常很愿意發放以貿易貨物為抵押品的貸款,以獲得充足的風險保障和匯兌結算等中間業務。供應商和購買者很愿意給與其有商業聯系的企業發放貸款或其他幫助,比如提前付款、延期付款、擔保等。因為通過貿易往來,生意上的交往使雙方間信息比較透明,因而可以比較準確的評價對方的信貸風險情況。另一個方面,通過提供貿易融資服務,融資服務提供方不但提供可以獲得相應的融資服務收益,還可以維持和客戶的良好關系,保持和客戶之間的緊密聯系,鞏固和擴大市場。發展中國家由于經濟發展狀況落后,通常信貸能力較低。由于貿易融資的成功與否,更多的依靠貿易活動的本身或貿易貨物信貸價值的情況,而較少地與貿易雙方主體的本身情況相關,故貿易融資活動的門檻較底,因而國際貿易融資活動的開展也利于提升發展中國家的信貸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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