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捕后到哪里辦取保候審
應到人民檢察院辦理取保候審。刑事案件申請取保候審,需要犯罪嫌疑人家屬或者律師向辦案機關提出申請就可,是否符合規定、是否批準由辦案機關進行審查決定,做出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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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關于取保候審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條 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的,由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依法作出決定。因批捕由人民檢察院作出,所以批捕后辦理取保候審應到人民檢察院辦理。
二、取保候審的條件:
《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明確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由公安機關執行。
三、取保候審期限是多久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
在人民法院二審期間,犯罪嫌疑人羈押期已經超過一審法院所判處的有期徒刑的,也適用取保候審。犯罪嫌疑人、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辦理取保候審需要當事人在場,然后進行繳納一定的保證金就可以。如果在取保候審階段發現嫌疑人不適應取保候審或者是在取保候審期間有違法行為,應該立即進行解除取保候審,進行批捕。批捕期間嫌疑人不進行配合反抗的可以進行強行批捕。
取保候審期間去外地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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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算不算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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