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債務離婚后怎么還
夫妻共同債務離婚后首先由共同財產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三十五條規定,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決、裁定、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
二、
夫妻離婚后共同債務認定規則
夫妻離婚后共同債務認定規則如下:
1.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的形式包括夫妻雙方在借款合同、借據等債權憑證上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通過電話、短信、微信、郵件等形式對夫妻共同債務進行確認。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債務是否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需根據舉債目的以及支出的必要性和適當性進行綜合判斷。為維持家庭的日常必要消費,且與債務人的家庭生活水準相適應的債務,可認定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
3.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因共同生產經營所負的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債權人應當對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產經營承擔舉證責任。
三、
離婚了債務會牽扯孩子嗎
離婚了債務通常不會牽扯孩子,如果是父母的個人債務,父母作為有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需要自己承擔償債的義務,子女只會在繼承發生的時候才會有所涉及,不過即使是繼承的,子女也無需以自己的其他財產來清償債務,只需要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的債務。找法網提醒,子女也可以自行承擔父母的債務,這是法律允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