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各三人互毆算聚眾嗎?
1、聚眾斗毆罪是指拉幫結伙,人數一般達三人以上,有聚眾斗毆故意的互相毆斗的行為。要嚴格掌握聚眾斗毆行為的定罪標準,防止把一些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行為以犯罪論處;
2、聚眾斗毆通常表現為報復他人、爭霸一方或其他不正當動機而成幫結伙地斗毆,往往造成嚴重后果。要與客觀方面表現為肆意挑釁、無事生非的尋釁滋事罪區別開來。對于因民事糾紛引發的互相斗毆甚至結伙械斗,規模不大,危害不嚴重的,不宜以聚眾斗毆罪處理,構成其他罪的,以其他罪處理;
3、“聚眾”是指為實施斗毆而聚集三人以上的行為。聚眾方式既包括有預謀的糾集行為,也包括臨時的糾集行為。“三人以上”既包括首要分子、積極參加者,也包括其他一般參加者。
兩個人互毆如何定罪?
倆人進行打架斗毆,如果不構成犯罪的,給予治安管理處罰。一般是處行政拘留和處罰款,構成犯罪的,一般按故意傷害罪或者尋釁滋事罪追究刑事責任。
倆人進行打架斗毆的,按以下情形給予處罰:1、如果不構成犯罪的,給予治安管理處罰。一般是處行政拘留和處罰款。2、如果構成犯罪的,按故意傷害罪或者尋釁滋事罪等罪名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