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定金與訂金合同區別
定金與訂金合同區別如下:
1.二者產生的基礎法律關系不同:定金合同相對于主合同而言是從合同,而訂金的約定是主合同的組成部份。
2.二者的功能不同:訂金不具有債的擔保功能,訂金的給付本身屬于給付訂金一方當事人履行債務的行為。
3.二者的作用不同:定金具有發揮制裁違約方,補償守約方的功能;而訂金一方違約,導致解除合同的情形時,收受訂金的一方必須如數退還訂金。
4.二者適用的范圍不同:定金可適用各種合同;而訂金只適用于金錢的給付為一方履行債務的合同中,多見于買賣合同、租賃合同、承攬合同等有名合同之中。
二、
合同定金比例多少
合同定金比例是不能超過合同總價的百分之二十。找法網提醒您,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同時,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于或者少于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于或者少于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三、
定金的種類
定金的種類:
1.訂約定金
訂約定金即立約定金,其設立是為了擔保主合同的簽訂。訂約定金的特點是,其法律效力的發生與主合同是否發生法律效力沒有關系。
2.成約定金
作為主合同成立或生效要件而約定的定金,稱之為成約定金。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有成約定金的,定金未交付,則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
3.解約定金
解約定金是指以定金做為保留合同解除權的代價,即支付定金的一方當事人可以放棄定金以解除合同,接受定金的一方當事人也可以雙倍返還定金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