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許加盟合同的作用是什么?
根據《民法典》,企業與經銷商當事人雙方依法就合同的主要條款協商一致,合同就成立了。合同的作用包括以下4個方面。
1.有利于保障經濟健康發展
《民法典》的制定,就是為了保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
2.有利于商品生產的專業化和相互之間的協作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對商品生產的專業化程度要求越來越高,對其相互間的協作要求也越來越高。通過簽訂合同,把各商品生產企業的產、供、銷銜接起來,穩定了協作關系。這就促使各部門為履行合同條款,加強企業經營管理,促進同類企業的橫向協作,由單純的生產向生產經營型轉化。
3.有利于加強國家對企業的監督和管理
企業與經銷商執行合同的好壞,可以顯示企業經營管理的好壞。國家財政稅務部門在審定企業有關生產經營情況時,也就隨之對其合同執行的情況進行了審查,對企業與經銷商的經營情況、管理情況進行了有效的國家監督和宏觀管理。
4.有利于保護經濟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合同一經簽訂,便具有法律的約束力,簽訂單位要根據合同的條款去履行自己的權利和義務,減少扯皮、推卸責任的現象。對于不執行合同的單位,國家仲裁機關或司法部門要依法進行裁決。這就保護了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穩定了社會主義的市場經濟秩序。
簽訂特許加盟合同應注意的事項有哪些?
(1)考察經銷商是否合法存在,是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如果對方是無獨立法人資格的掛靠單位,或單位產權不清,或是根本不存在的虛假單位,最好不要與其合作,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2)簽訂合同時,經銷商公司名稱一定要和營業執照上的名稱一致,并且加蓋公章,不能用簡寫或法律上根本不承認的代號。
(3)不能以私人章或簽字代表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4)要嚴格限定授權期限、區域,并明確經銷商的權利和義務。
(5)嚴格規定產品價格、退換貨流程及責任。
(6)詳細規定違約事項及歸責問題。
(7)限定貨款清算方式及日期。
(8)簽訂的合同要能隨時掌握主導權。